答案解释:
了解《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法律责任中的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、GSP认证仍生产、经营药品的处罚。开办药品经营企业,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认证,仍进行药品经营的,法律责任包括:①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②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;③情节严重的,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此题应注意处罚的层次:第一层次: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;第二层次: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;第三层次:情节严重的,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此题考查的是第一层次。